房屋建筑检测鉴定
房屋建筑检测鉴定你了解多少?下面和青岛房屋检测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建筑质量鉴定:
1.房屋建筑质量鉴定是指具有法定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对建筑物及配套线路管道等工程实体及相关资料进行检验.对工程质量进行分析判断和综合评价的活动。
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范围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要包括:
(1)主控项目:
指影响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或薄弱环节的质量。如基础基础。.基坑支护.地下隧道开挖等部位的质量检验;
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保护层厚度等工程。这些项目必须通过检验才能交付使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和检查工作。
(2)一般项目:
指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次要工程的质量检验,以及材料性能指标的检验。
(3)见证检验项目:指需要现场见证取样检验的项目;
(4)抽样试验项目:指根据委托人要求进行的抽样试验项目和样品数量不超过规定数量的样品试验活动;
(5)特殊检验项目:指需要由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特殊技术判断的事项。
(6)复验次数超过规定的复验次数:
(7)其他相关事项:(1)结构安全试块应按规范要求养护后方可用于承载力评定;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应在同一条件下养护,直至达到标准年龄,方可用于承载力评定;
(3)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试块应按规定方法养护至28天以上方可用于抗渗性能评定;
(4)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试件,应按规定方法养护至28天以上,方可用于抗压强度测定;
(5)其他相关事项:(1)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时,应及时组织专家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确定;
(2)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业主处理;
(三)发生争议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
(5)建立档案制度。
(6)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7)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检活动。
(8)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抽样活动。
(9)加强与建设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
(10)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
(11)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种质量安全检查。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当组织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